文章来源:中国节能技术与产品网 节能固然好,但我的收入有限,不能不考虑价钱和性价比。” “如果高端节能建材与普通建材的差价只是20%~30%,我们能接受,可它们之间的差价常常是好几倍。从长远来看,我们不见得划算。” 以上是一些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一些想法,对于比一般产品的价格高出很多的节能产品,很多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。 在普通的卫浴市场,一个普通旋拧水龙头才2元钱,节能水龙头最便宜也要8元;普通马桶100多元,节水马桶便宜的要500元,贵的要两三千。 使用节能灯具比使用普通的白炽灯具可节能70%到80%。全国政协委员李鸿曾经算过这样一笔账:如果用10W的节能灯取代亮度相近的60W的白炽灯,以全国推广使用12亿只、每只节能灯每天工作4个小时计算,每年就可节省一个三峡大坝所有发电机组全年的发电量。由此可见,新型节能灯推广和应用的意义不言而喻。 使用节能灯好处显而易见,但我国为什么使用节能灯的数量偏低呢?一些居民曾算过一笔账,节能灯泡价格常常是普通灯泡价格的10倍左右,且不说节能灯质量的可靠性,仅用于购买节能灯多花的钱,已是远远超过省下的电费。算账对比,家里还是宁愿使用白炽灯。 节能产品的价格普遍比普通产品高,这一部分高出的价格差,完全由消费者来承担,不仅会影响节能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以及最终整个社会的节能效果,而且这种消费者承担本身也是不合理的。节能,收益的是全社会,那么,个人买单全社会受益就很难使人信服。 在日本,政府对节能设备推广、示范项目实行补贴等,经济产业省每年财政拨款380亿日元(约3亿美元),用于补贴家庭和楼房能源管理系统和高效热水器等;对使用列入目录的111种节能设备实行特别折旧和税收减免优惠,减免的税收约占设备购置成本的7%;政策性银行给予低息贷款,以鼓励节能设备的推广应用。 目前,计划经济时代激励和促进节能的手段已经弱化,以经济杠杆推动节能的机制尚未形成;国家虽已制定节约能源法,也出台了节能中长期规划,但由于这些法规缺乏操作性,强制力度不足,节能效果并不明显。可以说,政府如何协调节能产品最终用户、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利益,如何对”节能成本差“进行合理的分摊,是节能能否有效推广的重点之一。 |